岳阳市工人文化宫岳阳市工人文化宫二次装修及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工程-装饰家具、信息化项目及声光电剧场系统及补充部分(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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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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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装修及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工程-装饰家具、信息化项目及声光电剧场系统及补充部分(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7月1日
采购合同编号:****-2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二次装修及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工程-装饰家具、信息化项目及声光电剧场系统及补充部分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二次装修及设备设施购置安装工程-装饰家具、信息化项目及声光电剧场系统及补充部分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吕佳乐
6、联系电话:****17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7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01全额付款:
02预付款:
03分期付款: 货物到现场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货货款的50%,乙方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满1个月,且审批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金额的50%,以实际验收产品清单为准;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固定单价进行计算;支付时,乙方须先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质保期内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免费维修,人为损坏的只能收取维修材料成本费。
04成本补偿:
05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7月01日,完成日期:2026年07月31日。总日历天数:30天。
2、地点:****文化馆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文化馆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验收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7-0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7月01日
合同订立地点:****文化馆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吕佳乐 法定代表人:吕文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0-****177 电 话:010-****117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市**区台湖镇垛子村南
开户银行:****银行****分理处
帐 号:071********0000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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