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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就投标申请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问答复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5 日,文件要求采用申请截止日如在 6 月 30 日以后,则近 3 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 年,例如申请截止日为 2014 年 7 月 1 日,近 3 年是指 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我单位是否可用 2023、2024、2025 年的财务报表标书代写
答复:资格预审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3.1.4财务要求和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财务要求更正为:提供2023、2024、2025****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2、联合体投标的,是否可只提供牵头人的财务报表
答复:资审文件公告中未限定,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人(或以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多个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按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工作量比例最高的单位为准)提供。
3、联合体投标的,奖项和业绩是否任意单位提供均可
答复:资格预审文件中未限定,联合体投标的,奖项和业绩,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二、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
代理机构:梦铭项目咨询管****公司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