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新区二三号地道路项目水泥物资公开直接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中南局**湾新区二三号地道路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工程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泥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直接采购。
****工程局**湾新区优质产业空间(一期)项目二三号地代建道路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市虎门镇**湾新区天培**侧,十围**路及十围**二路交汇处西南侧。项目为市政道路:天培路全长252.2米,道路红线宽度 28m,城市次干路等级,双向四车道,横三路全长206.44米,道路红线宽度 18m,城市支路等级,双向两车道,纵一路全长271.91米,道路红线宽度 18m,城市支路等级,双向两车道。工期为200日历天。
项目地址:**省**市**湾新区。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计数量 |
交货地点 |
预计交货时间 |
备注 |
| 1 |
中南局-**湾新区二三号地道路项目 |
普通硅盐酸散装水泥 |
P.O42.5 |
吨 |
8477 |
**省**市**湾新区二三号地道路项目 |
2026年6月至项目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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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普通硅盐酸袋装水泥 |
P.O42.5 |
吨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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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8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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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项目于2026年5月23日通过邀请公开询比采购水泥,报价截至日期2026年5月27日15点,报价截至时只有一家内贸单位“****公司”以含税总金额****482.5元参与报价(见附件:报价截图)。
**湾新区优质产业空间(一期)项目二三号地代建道路工程项目对“水泥”申请例外采购,通过直接采购方式签订采购合同。
10.1 结算及付款条件:
1.买卖双方以每月11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15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
2.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结算流程进行结算:
物资对账进行对账单签字盖章、****公司结算审批通过后开具发票。
3. 买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每批次合同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在无质量争议且质量保证期满后10日内返还给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招标单位在超过支付账期一定的时间导致投标方资金紧张,****公司相关办法支付相应的逾期费用。
4. 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的□30日 √60日□90日 □日内,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 九十七 。
5. 支付方式:混合支付:现金+银行承兑、现金+供应链金融产品等。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退还质量保证金,如实际支付货款比例达到 80%时,双方协商逾期费用事宜,如实际支付货款比例未达到 80%,则按照年化7.2%计算逾期利息且逾期时间不超2个月
6. 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卖方同意接****银行承兑汇票或者供应链金融产品、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配合。
7. 双方约定,金融票据的贴息和手续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需提供票据贴息凭证,费用按照贴息凭证费*(1+13%)计算,费用每月确认,在次月结算,期间发生的贴息费用由卖方在增值税发票中以“补价差”列示。
10.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X%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无 。
监督机构名称:********中心物设部
举报电话:155****5988
举报邮箱:****@qq.com
无。
中南局-**湾新区二三号地道路项目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173****4080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天城国际9栋
邮政编码:410000
联 系 人:谢树棋
电 话:130****2654
电子邮件:****@qq.com
****
2026年5月30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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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袋装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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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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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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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42.5 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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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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