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本项目拟选址位于**市**县岭**仲秋林队地块,占地约163亩。
4.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总规模焚烧2000t/d,分两期建设。本次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配置2台500吨/日焚烧线+2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对应的配套系统,预留二期1000t/d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区域为**市区及各乡镇的生活垃圾(粤丰特许经营协议外)和**县的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建设集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化处理设施,对各类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协同处置,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要求;主要通过焚烧发电方式处理处置**市区居民生活垃圾,解决**市面临的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困境,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化”处理,与《**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相符。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及运营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0日(共10个自然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第三方机构阐述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第三方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新岑四路2号(科研办公楼)509房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6030 传真:(020)****6030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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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