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
你镇《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晋永政文〔2026〕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镇辖区内的集体农用地0.012公顷(其中:旱地0.0104公顷、田坎0.00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6****基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本批次集体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地类及面积具体为:**镇山前村旱地0.0104公顷、田坎0.0016公顷。
三、涉及补偿安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你镇负责相关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该批次申请对象提供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做好备案工作。
此复。
****
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