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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公开遴选的公告
****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工作部署,我县受污染耕地污染源以及戈枕金矿带等地区因历史民采等活动造成的采选遗迹和废渣/渣土混合物重金属污染源需要进行整治,拟开展编制《**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县生态环境
局计划开展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项目内容:技术路线采用“污染源清挖、暂存及
运+水泥窑 或砖瓦窑协同处置+基坑回填”的技术路线,对**县39处历史遗留污染源,体量总计25975.5 m3(自然方),包括废渣4615.5 m3(含废氰化池建渣、废矿渣/渣土混合物、底泥21360 m3)进行整治;
三、工作期限:签订合同后在约定的周期范围内开展。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选聘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4、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5、具有工程咨询资信证书。
五、工作经费:8万元整,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六、报名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资质证书、报价函、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费用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5%,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注:只受理现场报名,不受理材料邮寄。
七、选聘办法
1、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编制单位;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环保机构;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环保机构,若第三方环保机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的第三方环保机构。
3、中选结果****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4、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第三方环保机构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地址:**县石碌镇环**路31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十、选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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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谢先生,电话:0898-****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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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