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环****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513 传真:0572-****504
通讯地址:**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屠宰及精加工一体化项目
**县**镇栎林村
****
项目新增用地60.7亩,建筑面积面积约41000平方米,为******屠宰场,建设内容包括:屠宰组合加工车间、设备房、综合楼等,形成年屠宰生猪39万头、肉牛4万头、肉羊15万只的屠宰能力。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兼并的德****公司和德****公司将关停。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根据公众参与说明,项目环评公示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
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有生猪、牛、羊待宰废气、屠宰废气、蒸汽****处理站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SO2、颗粒物、NOX、臭气浓度等。待宰废气、屠宰废气和污水站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化学洗涤+生物除臭”处理后高空排放;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产生的天然气废气高空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废水主要有待宰间尿液、屠宰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冲洗废水、检验废水和初期雨水等,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氨氮和SS等。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发生器排水部分回用于车辆和道路冲洗,****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各类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废污染防治: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检疫检验废试剂盒、检测卡、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动物粪便、猪毛、污泥、废树脂等,委外综合利用;不可食用内脏、肉渣及碎骨等下脚料、病死猪牛羊、病内脏及送检碎肉等委托无害化处置单位统一转运。
2
废旧船舶**化利用项目
**区东林镇工业北区
**美欣达机****公司
**美欣达机****公司利用**美欣达机****公司已有车间2000㎡及租用湖****公司现有车间11000㎡,购置门式起重机、皮带装船机、切割供气系统、切割设备、测爆仪、叉车、污油收集装置、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拆解平台、转运车等设备,形成年拆解30万吨废旧船舶的能力。并包含现有码头上船技改。
1、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切割烟尘、热切油雾、切割系统燃料燃烧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以及危废仓库臭气等。本项目拆解区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对拆解过程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净化处理,未收集的切割烟尘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切割烟尘经治理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够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船舶拆解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船舶清理时抽取油箱中的残油,清理油泵、油管残油,清理各部件中的液压油、机油、润滑油以及清理油箱、油泵、油管以及各部件中的油泥等过程。本项目危废暂存利用企业现有的危废仓库。企业已在危废仓库内设置收集风管,收集的臭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由企业现有员工调配,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利用美欣达厂区现有厂房及租用普来金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故初期雨水未增加;本项目废旧船舶压舱水进厂前各船东需排空,机舱含油污水进厂前各船东需自行收集处理,本项目不接收有压舱水及机舱含油污水的船舶;本项目营运期不对机舱及油箱进行清洗,拆解完成后仅对拆解场地进行清扫,不进行冲洗,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自切割设备、起重机等,这些设备产生的噪声声级一般在75~85dB。项目采取采用低噪设备,同时合理布局设备,生产时关闭门窗;对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生产管理、加强员工生产培训等噪声治理措施,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夜间禁止生产作业等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可利用一般工业固废为钢材及钢材碎料、木材、玻璃、有色金属及其碎料、废铁锈、其他橡胶制品、废塑料(仪表盘等),****公司按再生利用废料分类回收后综合利用。其他不可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收集粉尘、废****公司回收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油箱、废油(燃油、润滑油液等)、油泥、剥落的油漆或涂料碎片、含油废抹布,均按规范要求贮存于厂区现有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