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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7月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9日(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批复文件 |
| 1 | ********运营中心****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成东环诺审〔2026〕14号 | 2026年7月1日 | |
| 2 | ****关于凯迈新能源2025年智慧****中心改扩建项目(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成东环诺审〔2026〕15号 | 2026年7月1日 | |
| 3 | ****关于**飞云科技****中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成东环诺审〔2026〕16号 | 2026年7月1日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部新区公园大道2560****中心A栋7F****管理局
联系电话:028-****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