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低值易耗品及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03 10:00:00,更正为:2026-07-17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7-03 10:00:00,更正为:2026-07-17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采购包2的“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栏目填写为“不涉及”。现更正为:
采购包2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具体如下: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 1 |
A060806 水嘴 |
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 |
不锈钢水龙头1(φ15MM) |
| 2 |
A060806 水嘴 |
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 |
不锈钢水龙头2(φ20MM) |
| 3 |
A060806 水嘴 |
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 |
感应水龙头 |
| 4 |
A060806 水嘴 |
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 |
冷热混合阀(DN15) |
| 5 |
A060806 水嘴 |
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 |
不锈钢角阀(DN15) |
| 6 |
A060806 水嘴 |
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 |
不锈钢水嘴(DN15) |
| 7 |
A060806 水嘴 |
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 |
冷热旋转水龙头(DN15) |
| 8 |
A060806 水嘴 |
水电维修材料供应服务 |
脸盆立柱龙头(不锈钢铜芯) |
同步核查说明: 经核查,采购包1(低值易耗品供应服务)清单中不涉及水嘴类产品,无需调整。
同时,本项目采购包1及采购包2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第三章采购内容中“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均修改为“是”,供应商如持有相关产品有效的认证证书,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评审时按第五章规定给予优先采购评审优惠。
相应修改符合性审查要求: 在第五章“评标办法”采购包2符合性审查中增加:“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投水嘴类产品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依据标准为《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事项二:修正采购包2焊把线规格参数及最高限价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包2技术要求清单第242项: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品质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 242 |
焊钯线 |
35型(焊机线)*6米 |
全新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根 |
15.0 |
经与采购人协商,决定将该条目从采购包2技术要求清单中予以删除,不再纳入本次采购范围。原清单第243项及后续项序号依次前移。
更正事项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包2技术要求清单后增加:
★ 备注:本清单中序号前标注“★”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事项四:补充本国产品标准相关政策要求
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补充以下内容:
3.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模板。
更正事项五:在第五章“评标办法”中:
同步在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详细评审中作如下调整:
(1)配送方案分值由10分调整为8分;
(2)在详细评审中增加“优先采购产品”评分项,分值2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优先采购范畴产品的有效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配送方案分值相应由10分调整为8分,详细评审总分保持不变。
(由于字数限制,其他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各潜在供****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cn)——****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重新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2.采购包1中涉及本国产品标准的政策要求同步补充,具体内容同更正事项三。
3.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085,地址:**市**区**路99号。
4.关于优先采购产品的说明:经核查,本项目采购包1及采购包2技术要求清单中涉及的部分产品可能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畴。本项目已在第三章采购内容中将“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修改为“涉及”,并在第五章评标办法中增加了“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分项(2分)。供应商如持有相关产品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评审时按规定给予加分。未提供认证证书的,不影响投标有效性,但不享受优先采购评审加分。采购文件不逐一列明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供应商自行判断所投产品是否属于优先采购范畴并自愿提交相关认证证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95号
联系方式:028-****5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中心J座1210号
联系方式:028-****7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28-****7172
****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