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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综合楼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因该项目实际建设进行局部调整,根据《****关于印发〈****中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4号)文件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工作要求,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社区三组**坡顶西侧。
二、公示内容
(一)局部调整第二至第六层建筑内部平面布局。
(二)第三至第六层西侧卧室和厨房的飘窗部分取消建设,调整作为卧室和厨房使用。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3日。
四、公示地点
(一)**市**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办公区(地址:**市**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819)。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公司综合楼项目实际建设调整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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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