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社函〔2026〕389号)要求,2026年**市本级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其中,常设任务100人、专题班100人。现就公开遴选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5.具备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跟踪指导服务与规范管理能力。能够如实采集、梳理汇总培训全过程数据信息,建立真实完整、规范整齐的培育档案。
6.具有健全的财会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7.具有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能够提供安全食宿服务。
8.长期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丰富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培训合格率及学员满意度较高。
9.能够严格遵照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及省、市****工作部署,规范组织开展培训,主动接受日常监管与绩效评价。
10.无以下不良记录:申报条件弄虚作假;既往培育过程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超出培育完成期限时间较长仍未能完成任务,培育资金使用严重违规或违反合同协议,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行为;培育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情况;参加遴选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营异常、受到行政处罚。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的培训机构,可自愿申报。申报机构对照上述申报条件提交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
(二)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得分最高的拟确定为培育机构。
(三)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在****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协议签订。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与遴选出的培育机构对接具体培育事项并签订合同。
三、相关要求
请申报机构于2026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农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徐弘,联系电话:0558-****696,电子邮箱:****@126.com,地址:**市**东路860号市农业农村局4楼。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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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