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畜禽养殖经营主体:
为落实自治区、**区生猪畜禽产业扶持文件要求,稳定生猪产能、发展特色鹅养殖,现面向辖区养殖主体竞争性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辖区内农户、家庭农场、******社、养殖企业等养殖主体均可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资质齐全,养殖场地权属清晰;规模场完成养殖备案并持有有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普通农户仅需提供身份证及场地证明。
2、近3年无重大动物疫病违法、环保处罚、骗取财政补贴等失信记录。粪污处理设施配套齐全、正常运行,无乱排乱放等污染问题,养殖基础配套完善。
3、申报能繁母猪补贴的,须从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猪场引种,种猪品种、体重符合验收标准。
二、资金及补助标准
项目总预算699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94万元、区级配套605万元,年度资金拨付完毕即停止当年申报。补助实行先实施、后申报、验收兑付,公示无异议后直****银行卡或对公账户。
1、能繁母猪补栏补贴:年度计划引种8000头,800元/头。2026年1月1日—12月30日内完成引种并在本地持续饲养;品种代为大白、长白、杜洛克及国家审定的配套系祖代、父母代等种用母猪,个体体重50公斤以上。
2、生猪新(扩)建规模场补助:单个项目补助50万元。场区配套智能饲喂、环境温控、防疫消毒、粪污**化利用设施;建成后年出栏生猪3000头或存栏能繁母猪300头以上,2026年内竣工投产。
3、鹅苗引进补贴:15元/只,年度计划引进鹅种苗6000只。
三、申报材料
1、引种补贴提交《**区猪禽产业项目引入补贴申请表》,经营主体身份证、营业执照、养殖备案、防疫合格证等复印件;能繁母猪调购正式合同、银行转账凭证、正规发票;种畜禽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调运证、疫病检测报告、种猪系谱档案。
2、**/扩建猪场提交《******养殖场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项目建设方案,土地合同或土地手续等。
四、申报时间与地点
申报期:2026年6月—12月,随报随审;
截止时间:2026年12月30日,逾期无效;标书代写
报送地点:**区****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6楼605室)。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冯建刚
联系电话:0955-****827
附件:1.**区猪禽产业项目引入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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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