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两校区更换干粉灭火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两校区更换干粉灭火器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63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63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 1 |
****两校区更换干粉灭火器项目 |
9000(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深化图纸确认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制作、交付、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2026年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声明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标书代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按第六章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标书代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视为非联合体投标)
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n/maincms-web/articleGd?type=article id=20b0f8b1-766f-11ef-bf98-f4b78dd1d78b channel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查阅。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1日至2026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n)
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cn)完成注册登记后,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3元,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
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cn)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平台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标信通APP移动CA加密后上传提交的,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参与电子标需办理标信通APP移动CA和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引>>标信通APP新版操作手册”。
3.本项目为电子标,有关注意事项如下:(1)供应商如不参与开标会议请提前顺丰邮寄纸质备用投标文件,收件地址详见“七、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或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送达至开标地点。(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进行确认开标价格。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标书代写
4.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纸质备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个别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项目事宜联系邮箱:****@greatgz.cn。
6.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1)广咨平台操作相关问题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2)移动CA、电子签章及电子保函相关问题
1)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2)电话客服:拨打400-****-7878联系。
(3)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1)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2)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3)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32
联系方式:廖工,岑工,郑工,020-****2319,020-****7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岑工,郑工
电 话: 020-****2319,020-****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