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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引导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打造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行业营商环境,促进代理记账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厅等关于印发〈**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区58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目前,已形成信用评价初步结果,现将本次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本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核实申请,提交《**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898-****2721
附件:1.**市**区代理记账信用评价试点结果
2.**省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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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