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农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自愿申报,遴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遴选类型
****示范场所以种植粮油、粮经复合种植模式、蔬菜、水果、茶叶、魔芋等为主,种植经济作物必须符合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
三、遴选条件
****示范场所的生产经营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县域内注册登记两年以上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且近两年内经营主体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一定规模。****基地种植面积30亩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统一管理。
(三)具有农业科技示范能力。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有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能推广并展示新品种至少2个、示范本县推介发布主推技术2项以上,有能力定期举办农业主推技术示范和观摩培训等活动。
(四)其他。积极配合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农业科技致富。
四、申报限制条件
****试验示范场所未满3年的不得再次申报。
五、补助资金
根据省市下达资金,按示范要求进行农业科技示范必要的物化补助。
六、遴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遴选按照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所在村推荐和乡镇审核、业务股室初步评审、****党组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经营主体填写申报表,****试验示范场所实施方案,同时提供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示范展示相关照片、征信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由村级、乡镇审核签字盖章后交****。
2.业务股室初步评审。由业务股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初步拟定****试验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
3.党组议定。评审选出的名单提交****党组会研究,****示范场所2个及示范主体。
4.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试验示范场所和示范主体。
(二)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8日。
(三)材料提交。经乡镇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交****202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品牌培育股(科教服务与**环境股),联系人:周雪梅,联系电话182****8083。
附件:**县2026****示范场所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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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1.附件:**县2026****示范场所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