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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83MA573GCM9H | 建设单位法人:梁庆恩 |
| 梁庆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金利镇金碧路18号(陆清汉、梁庆恩厂房之一) |
| ****年产灯饰配件250万只、门窗配件175万只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金利镇金碧路18号(陆清汉、梁庆恩厂房之一) |
| 经度:****555.86 纬度: 230526.5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5 |
| 肇环高建〔2022〕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1-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83MA573GCM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83MA573GCM9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2025-10-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灯饰配件250万只/a,门窗配件175万只/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灯饰配件250万只/a,门窗配件175万只/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熔融-压铸成型 | 实际建设情况:熔融-压铸成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运营期间,项目熔融、压铸工序产生有组织排非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D-2020十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们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脱模过程中产生的脱模废气VCS(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巧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肌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参考执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7814-2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根据《天于执行大气巧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亏,项重点控制区,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T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区内 OCS 组限值的较严值。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置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五)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六)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运营期间,项目熔融、压铸工序产生有组织排非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D-2020十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们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脱模过程中产生的脱模废气VCS(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巧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肌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参考执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7814-2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根据《天于执行大气巧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亏,项重点控制区,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T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区内 OCS 组限值的较严值。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置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五)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六)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3、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4、项目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5、工程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落实。 6、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3、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4、项目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5、工程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落实。 6、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004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 | 0 | 0 | 0 | 1 | 1 | /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0.026 | 0 | 0 | 0 | 0.026 | 0.026 | / |
| 0 | 0.09 | 0 | 0 | 0 | 0.09 | 0.09 | / |
| 0 | 0.09 | 0.058 | 0 | 0 | 0.09 | 0.09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废气治理设施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类标准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 |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送至集中收集点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粉尘及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沉淀池沉渣、喷淋沉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应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正)中相关要求。 | 已落实 |
| ****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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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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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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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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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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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3、项目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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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