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大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灯饰配件250万只、门窗配件175万只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肇庆-高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83MA573GCM9H梁庆恩
梁庆恩**省**市**区
**省**市**区金利镇金碧路18号(陆清汉、梁庆恩厂房之一)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灯饰配件250万只、门窗配件175万只建设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省**市**区 **省**市**区金利镇金碧路18号(陆清汉、梁庆恩厂房之一)
经度:****555.86 纬度: 230526.54****环境局
2022-06-15
肇环高建〔2022〕87号****
2025-11-0450
50****
****1283MA573GCM9H****
****1283MA573GCM9H******公司
****1322MA****266T2025-10-01
2025-10-312025-12-31
2026-05-292026-06-29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灯饰配件250万只/a,门窗配件175万只/a年产灯饰配件250万只/a,门窗配件175万只/a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熔融-压铸成型熔融-压铸成型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运营期间,项目熔融、压铸工序产生有组织排非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D-2020十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们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脱模过程中产生的脱模废气VCS(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巧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肌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参考执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7814-2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根据《天于执行大气巧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亏,项重点控制区,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T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区内 OCS 组限值的较严值。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置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五)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六)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1、运营期间,项目熔融、压铸工序产生有组织排非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D-2020十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们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脱模过程中产生的脱模废气VCS(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巧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肌气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参考执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7814-2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根据《天于执行大气巧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亏,项重点控制区,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T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区内 OCS 组限值的较严值。 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置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五)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六)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措施,项目运营期间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以便于监管;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3、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4、项目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5、工程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落实。 6、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1、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 3、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4、项目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5、工程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落实。 6、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08 0 0 0 0.008 0.008
0 0.003 0 0 0 0.003 0.003
0 0.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1 /
0 0.003 0 0 0 0.003 0.003 /
0 0.026 0 0 0 0.026 0.026 /
0 0.09 0 0 0 0.09 0.09 /
0 0.09 0.058 0 0 0.09 0.0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 已建成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治理设施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已建成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类标准 已建成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送至集中收集点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粉尘及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沉淀池沉渣、喷淋沉渣、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应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正)中相关要求。 已落实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已落实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项目应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落实有效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因发生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3、项目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已落实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