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传媒单位:
为深入挖掘和传承**县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弘扬象泉河流域独特的民俗文化魅力,系统记录并推广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民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备专业资质与创作实力的传媒单位,承担本项目录制与拍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民歌承载着藏西高原悠久的人文记忆,是象泉河谷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保护这一珍贵文化**,提升县域文旅品牌影响力,我局决定**民歌数字化影像记录项目,以视听语言真实、艺术地再现民歌风貌,为后续展播、存档及文旅推广奠定基础。
对拟出版的托林寺历史书中包含的民歌以采用书页附二维码、扫码视听配套歌曲,需完成二维码配套影音播放系统开发搭建工作,计划录制并制作7首**民歌的完整音视频作品(MP3和MP4),每首作品须兼顾原生态演唱与适度的视听艺术表达。
拍摄地点:以**县境内典型自然景观、历史遗址及民俗场景为主,确保画面内容与民歌主题深度融合。
成果交付:高清成片(含藏汉双语字幕)、扫码播放二维码。
三、投标单位需提交响应材料
投标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几年拍摄相关业绩证明以及报价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影视制作、文化传媒等相关内容。
2、具备专业的拍摄、录音、后期制作团队及设备,能够适应高原地区野外拍摄环境。
3、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熟悉藏区文化及非遗保护要求,具备藏汉双语制作能力者优先。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18:00止。
报名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业绩材料及联系人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现场提交至****综合办公室。
招标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统一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技术要求。
我局将综合考量投标单位创意方案、技术能力、报价合理性与过往业绩,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果将于2026年7月15日前在“**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书面通知。标书代写
联系电话:13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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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