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10件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6〕10号)部署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28号)安排,现就**县2026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人员范围
未就业的**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就业的省内院校**、**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项目单位范围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产业、数字经济和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组织招聘
用人单位申报时须向**县人社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用人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社保待遇等材料。
**县人社局对有意愿参加项目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及时受理申请,并做好信息登记和条件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搭建交流平台,实现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高效对接、自由选择。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指导督促,确保双方于8月底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9月份项目人员到岗工作,并完成信息录入。
四、安排上岗
完成招聘任务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县人社局备案),建立招聘毕业生日常管理台账(包括毕业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发放生活补贴的个人社保卡号信息、工资报酬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认真做好毕业生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工作。
五、待遇保障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为3年。**县人社局要切实保障待遇落实,确保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项目人员上岗后及时办理社保卡,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招聘单位按月向**县人社局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用人单位向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报酬花名册、当月考勤表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省级财政将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资金下拨后,县财政局按照县人社局提交的审核结果,将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
六、项目管理
**县人社局要及时、规范做好项目人员补聘,用足用好生活补贴资金。项目人员补贴期未满自行离岗的,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县人社局:093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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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