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靖州县2025年度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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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7-01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1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1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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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市湘西南水土流失及石漠化综合治理二期靖州县2025年度项目 澄清公告(1) 一、内容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因现行机器管招投标文件模版均无林业行业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模版,无法牵引相关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相关资格业绩及评审加分业绩的工程类别和工程规模等内容,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修正,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 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修改为: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入围业绩要求及评审加分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53.8万元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类似业绩与项目所在地匹配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53.8万元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本项目的项目所在地为:**省﹒**市 ﹒**县。 4、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总价及单价控制,即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单价不得超出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评定分离的定标要素招标人会根据招标文件及**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5〕561号来执行。 以上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自行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其它材料。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其它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 ﹒**市 ﹒**县 ﹒**中路129号 联 系 人:卢汉武 电 话: 181****2068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 ﹒**市 ﹒**区 ﹒湘湖街道雍景园11栋703房 项目负责人:王安竹 项目组其他成员:黄河 电 话:134****2496 传 真:0731-****4010 电子邮件:****@163.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 ﹒**市 ﹒**县 ﹒靖州苗族****改革局 地 址:靖州苗族****改革局 电 话:074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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