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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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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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停车场建设项目(五郎关停车楼)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名称

张望、邓伟、魏小旖

联系电话

029-****7597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201第一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万元)

获奖情况

第1名

****

张景

苏232****06708

2725.772325

第2名

山****公司

闫熙官

晋114********00567

2757.960334

第3名

****集团有限公司

陈桦深

闽135********22725

2738.044956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7月2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7月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5014。

以上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监督部门

****中心

监督部门电话

09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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