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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倒班宿舍危房拆除及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煤矿生产倒班宿舍危房拆除及建设工程项目通风、采暖及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包件名称)
房建业务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类、通风与空调类(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
招标失败公告
(招标编号:****(试) )
各投标人:
****煤矿生产倒班宿舍危房拆除及建设工程项目通风、采暖及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试))于2026年06月04日08时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收到4家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分别为[**远泰****公司]、[****公司]、[****公司]、[山****公司]。
经评标专家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上述其中2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否决其投标,具体否决原因如下:
[**远泰****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无法定代表人本人亲笔签名,不满足招标文件第3.7.3条第5款“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签字”及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模板中要求的“法定代表人的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山****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附业绩无采暖工程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附录3关于“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1)承揽过合同总金额在人民币280万元以上,且同时包含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的项目业绩;(2)分别承揽过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专业项目,且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专业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万元以上、通风与空调工程专业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供上述业绩合同主要页扫描件”的规定,否决其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及相关规定,公开招标项目经评审后有效投标单位数量低于法定最低3家的要求,不具备竞争性招标条件,本次招标工作失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招标人研究后续处理方案。后续项目进展,请关注中交招采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招标人:****
****煤矿生产倒班宿舍危房拆除
及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日期:2026年07月01日| 1 | 神东煤炭项目-机电二-流标公告.pdf | 332.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