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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60245H | 建设单位法人:舒泓文 |
| 李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衢山镇岛扎村 |
| **友联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342-C4342-船舶修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衢山镇岛扎村 |
| 经度:122.278520 纬度: 30.47528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29 |
| 舟环岱建审〔20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780 |
| 35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6024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60245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3MA2KNHG10B | 竣工时间:2025-10-31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31 |
| 2026-06-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net/view-****002-****883********2000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修理集装箱船、散货船和油船等常规船舶115艘,豪华邮轮12艘,制造FPSO及海工平台分段3艘(设计年修理总载重吨240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修理集装箱船、散货船和油船等常规船舶115艘,豪华邮轮12艘,制造FPSO及海工平台分段3艘(设计年修理总载重吨2400万吨)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升级改造完成后原有的修船工艺基本保持不变,取消了废铜矿砂回用处理工艺,变更了坞修涂装部分工艺流程,新增涂装房涂装工艺、管子加工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升级改造完成后原有的修船工艺基本保持不变,取消了废铜矿砂回用处理工艺,变更了坞修涂装部分工艺流程,新增涂装房涂装工艺、管子加工工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治理措施:“豪华邮轮生活污水、生产区生活污水通过生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5t/h,采用A2/O+MBR处理工艺;高压除锈废水通过超高压除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不小于80t/h,采用二级混凝沉淀+气浮+AO处理工艺”。 废气处理措施:“涂装房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TO工艺;喷砂车间粉尘配备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除尘设施;****处理站设置生物除臭装置;船坞及舾装码头室外涂装区配备多套移动式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固废治理措施:“升级改造项目对原有各类固废堆场(含危废)进行了升级改造,**了废油漆桶仓库、油泥包仓库、废砂堆场、一般工业固废仓库、生活垃圾堆场及外轮生活垃圾堆场等专业固废仓库及堆场用于暂存企业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治理措施:“豪华邮轮生活污水、生产区生活污水通过生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设计处理能力25t/h,采用A2/O+MBR处理工艺;高压除锈废水通过工业污水站处理超高压除锈废水,****处理站分为余水处理系统和淡水处理系统,分别采用多级沉淀+生物滤池工艺和多级沉淀+砂滤罐工艺,处理能力分别为200m3/h和75m3/h”。 废气处理措施:“涂装房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CO工艺;喷砂车间粉尘配备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除尘设施;****处理站配备有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船坞及舾装码头室外涂装区配备多套移动式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不再配备催化燃烧再生装置处置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固废治理措施:“升级改造项目对原有各类固废堆场(含危废)进行了升级改造,**了废油漆桶仓库、油泥包仓库、废砂堆场、一般工业固废仓库、生活垃圾堆场及外轮生活垃圾堆场等专业固废仓库及堆场用于暂存企业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 |
| 1、自建催化燃烧再生装置存在安全风险高、再生质量不稳定、二次污染等问题,本项目取消建设催化燃烧再生装置,移动式有机废气吸附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本项目涂装废气经沸石转轮浓缩后的VOCs较低,采用RTO处理不合适,不仅增加了天然气助燃产生的能耗,更是增加了NOx的排放量,即废气处理工艺不环保,而CO适用于低浓度VOCs处理,效率较高且不需要使用助燃气。虽然CO的去除效率略低于RTO,但处理后的VOCs排放浓度能实现达标排放,且不超原环评批复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时未新增污染物。 3、本项目多级沉淀+生物滤池工****造船厂除锈废水,运行成本与环境风险更低,污染物处理效果较为稳定。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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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75 | 6.057 | 7.5 | 2.675 | 0 | 6.057 | 3.382 | |
| 0.401 | 0.001 | 0.521 | 0.401 | 0 | 0.001 | -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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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6.09 | 153.208 | 0 | 436.09 | 0 | 153.208 | -282.882 | / |
| 1 | 生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A2/O+MBR处理工艺 | 生产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除锈废水分别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海域;总铁执行《**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一级标准 | 本项目生产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5t/h,采用A2/O+MBR工艺。该污水处理设施投运后,原有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t/h)将停运,该污水处理设施主要用于处理待修豪华邮轮生活污水、生产区生活污水、**船东楼和科技楼生活污水及原化清车间清洗废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海域,其中化学清洗车间废水总铁执行《**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一级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03月10、11日),生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和总磷等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总铁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符合《**省地方标准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一级标准。 | |
| 2 | ****处理站,分为余水处理系统和淡水处理系统,分别采用多级沉淀+生物滤池工艺和多级沉淀+砂滤罐工艺,处理能力分别为200m3/h和75m3/h | 本项目除锈废水分别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海域 | ****处理站用于处理高压除锈废水,处理过程中将高压除锈时产生的废水分为余水和淡水两种,分别采用多级沉淀+生物滤池工艺和多级沉淀+砂滤罐工艺,处理能力分别为200m3/h和75m3/h。各类废水经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海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04月16、17日),工业污水站余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和工业污水站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和总磷等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 1 | 涂装房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CO工艺 | 本项目升级改造后涂装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涂装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工艺,涂装房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CO工艺,CO运行温度在300~400℃,沸石分子筛转轮脱附再生温度为180~200℃,支持连续运行,匹配船厂全天候作业工况,设计最大风量为70000m3/h,验收期间风量能达到最大风量的80%,在合理误差范围内,沸石转轮吸附废气与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同一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04月16日和04月17日),涂装房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苯系物的排放浓度及臭气浓度的最大值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2 | 喷砂车间粉尘处理设施,配备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等除尘设施 | 本项目喷砂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喷砂房配备有除尘设施,除尘设施采用一级旋风除尘二级滤筒除尘工艺,分为全室除尘系统和局部除尘系统,设计风量分别为60000m3/h和16000m3/h,由一根高度为18m排气筒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04月16日和04月17日),喷砂房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3 | ****处理站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 | 本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处理站配备有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设计最大风量为12000m3/h,排气筒高度为15m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03月10日、03月11日),生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中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 4 | 废油漆桶仓库和油泥仓库废气,配备活性炭吸附设施 | 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臭气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废油漆桶仓库和油泥仓库配备有活性炭吸附设施,活性炭为蜂窝状活性炭,碘值>800mg/g,相关监测材料见附件,活性炭装填量及更换频次符合相关要求,设计最大风量分别为12500m3/h和25000m3/h,排气筒高度均为15m | 验收监测期间(2026年03月10日、03月11日),废油漆桶仓库废气排放口和油泥仓库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的最大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臭气浓度最大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隔声等措施 | 本项目各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 本项目设计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2013);本项目新增设备已尽量采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 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设置隔声效果较好的隔声房,安装隔声窗、消声器等;对泵、风机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基座减振、屏障隔声等隔声降噪措施,进一步改善空压机减振、消声措施,空压机运行时关闭门窗。 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此外,减少露天集中打磨噪声,减少金属碰撞等偶发高噪声。 通过以上措施,可使各厂界声环境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03月10、11日),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 |
| 1 |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1、一般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堆场已按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废铜矿砂堆场上方加盖防雨棚板,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废钢堆场四周设置有截流沟并设置不小于30m2的沉淀池。 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废润滑油桶)、废电瓶、废**、废油及废油泥包等,上述危废均经分类收集后进行分类堆存,除废油漆桶委托****回收利用外,其余部分委托******公司进行处置,****集团招投网站上进行公开招标处置。 新设危废仓库(堆场)均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设置防渗、防腐、防淋雨措施,仓库四周设置截流沟和集污池,并设置标识标牌,各类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区隔离。其中废油漆桶仓库建筑面积403m2,油泥仓库建筑面积996m2,均位于厂区东侧。 3、涉外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船舶涉外垃圾经当地检验检疫消杀检验检疫合格后进入厂区专用涉外垃圾分拣场地,将可回收垃圾分拣暂存,不可利用的涉外垃圾堆存,定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 1 | 做好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对于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企业需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备案;各关键岗位要熟悉该应急预案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企业编制有《****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921-2025-010-M,备案时间2025年04月29日),每年定期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公司突发境事件应急体系中包含了专项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对于事故状态下设施内清扫、残余物料回收均有相关规定。 |
| 废水治理措施:(1)本项目生活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和隔油池分别进行预处理后再经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2)生产区含油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能力20t/h 的油污水处理设施最终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海。 废气治理措施:(1)机电车间漆槽和烘箱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塔吸附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2)针对车间焊接烟尘、切割废气在机电车间等离子切割工位设置2 台等离子切割多滤筒除尘器,3 台固定式局部排风焊接烟尘处理器,以及 10 台移动式焊烟过滤净化器、2 台等离子切割多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3)现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治理措施:(1)本项目生活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和隔油池分别进行预处理后再经生活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2)生产区含油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能力20t/h 的油污水处理设施最终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海。 废气治理措施:(1)机电车间漆槽和烘箱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塔吸附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2)针对车间焊接烟尘、切割废气在机电车间等离子切割工位设置2 台等离子切割多滤筒除尘器,3 台固定式局部排风焊接烟尘处理器,以及 10 台移动式焊烟过滤净化器、2 台等离子切割多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3)现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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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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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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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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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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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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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