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2026****俱乐部健身房器材采购项目(标段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6****俱乐部健身房器材采购项目,****俱乐部改造的方案计划,****俱乐部健身房进行健身器材的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有氧健身器材、无氧抗阻训练器材及哑铃等辅助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质保等相关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项目预算:13.5万元(含税)。
交货地点:**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接甲方通知之日10日历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5年。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2026****俱乐部健身房器材采购项目 |
健身器材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详见询比文件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限价为11.94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所有供应商应答。
2.1.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1起同类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如有)、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不予认可。
2.1.6其他要求:(1)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提供承诺书;(3)供应商须承诺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成熟稳定,提供承诺书;(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7月10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7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7月8日00时00分00秒(**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持以下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描件;(3)银行汇款凭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5)税务信息表。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客商名称 |
(供应商全称) |
| 2 |
纳税人识别号 |
(如三证合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3 |
客商注册地址 |
|
| 4 |
客商联系电话(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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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开户银行 |
(全称) |
| 6 |
银行账号 |
|
| 7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如三证合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8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是/否) |
| 9 |
开票类型 |
(6%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普通发票) |
| 10 |
联系人(电话) |
|
| 11 |
发票邮寄地址 |
|
| 注:本表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询比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
||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密封)。标书代写
5.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2026年7月10日9时15分,**省**市**区**大道898****采购中心办公楼四楼开标室3(门卫室侧东面楼梯上四楼)。标书代写
5.3 唱价时间和地点:同询比公告5.2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4.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完成供应商注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健康路3号 |
地 址: |
**省**市**区南祖师庵7号 |
| 邮 编: |
214000 |
邮 编: |
210000 |
| 联 系 人: |
朱工 |
联 系 人: |
郭一霏、庄民 |
| 电 话: |
0510-****0000 |
电 话: |
153****3228、199****1270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 网 址: |
https://caigou.****.cn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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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125********010****49198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