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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迎宾大道223号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整体五年租赁权 | 转让底价(万元)0 | |
| 2026-07-02 | 公告结束日期2026-07-22 | |
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整体招租公告
受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开发区迎宾大道223号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整体五年租赁权 。
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多次报价”。
竞租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租赁用途均限制为:仅限办公用途使用。不得从事高污染、高噪声、夜间生产经营等影响周边租户生产生活的行为。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不得使用租赁场所进行非法宗教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标的面积及第一年年租金竞价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开发区迎宾大道223号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登录“权益云”网站(www.****.cn)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2026年7月22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其他交易要求事项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1日两**天上班时间。
各标的看样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余女士180****2650
报名联系地址:**市**区水仙大街100****中心四层
报名联系电话:0596-****511 林女士
“权益云”竞价系统客服电话:010—****7243
项目监督电话:059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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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日
****开发区迎宾大道223号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整体五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物基本情况 |
自由报价阶段 |
限时报价阶段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
第一年年租金竞价起始价 |
竞价保证方式 |
| 1 |
****开发区迎宾大道223号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整体五年租赁权 |
1.本次出租的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位于****开发区迎宾大道223号,出租总面积约10543.76㎡,包括营业用房建筑面积 2540.77㎡(共2层),配套用地面积 8002.99㎡【含生活用地(商住)1号地块3746.95㎡、生活用地(商住)2号地块4256.04㎡】。 2.目前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均处于空置状态。 3.营业用房及配套用地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
2026年7月23日 09:00:00 至 本标的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前 |
2026年7月23日 10:00:00 |
****036元 |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87万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7:00:00。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银行账户(因****竞价保证金账户尚在申请中,本项目暂先使用原**市国有****交易中心竞价保证金账户,如有调整,另行补充公告):标书代写 开户名:**市国有****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分行 账号: 161********008****100876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不收取其竞价保证金,但其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本次网络多次报价竞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阶段自2026年7月23日9:00:00开始至标的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2)标的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本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竞租结果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需于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五年租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租金按年缴交,竞得人需在《租赁合同》签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第一个年租金,之后每年度租金,承租人需在上一租赁年度到期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下一全年租金。租赁期内,年租金每一年递增3%,即第一年年租金为竞价成交的第一年年租金,第二年年租金在第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三年年租金在第二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年租金在第三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五年年租金在第四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承租方需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本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按竞价成交的第一年的三个月租金的标准缴交,不计利息)。若本标的竞得人为自然人的,其缴交的竞价保证金187万元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中心全部转给出租方,优先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转为第一个年度租金的组成部分,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按约定的期限补齐。 4、承租方应按期支付租金、税费并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通讯费等。 承租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承租方负责在租赁期内的场地、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如需改动应先征得出租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的,按拖欠金额的日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承租方延期支付任何费用的,出租方有权留置、扣押承租方场内的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如承租方超期交还租赁物,则应按租金计费标准的两倍向出租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6、非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7、标的现状以意向竞标人竞标前的现场看样为准,意向竞标人如参加竞标则视为其对标的状况无异议。 8、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 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提交)或组****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 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9、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租赁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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