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及周边区域优化工程(一期)——下角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 |
| ****及周边区域优化工程(一期)——下角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 |
| ****及周边区域优化工程(一期)——下角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6-07-02 09:30:00 |
| 2026-07-06 17:30:00 |
| 2026-07-02 08:45:57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及周边区域优化工程(一期)——下角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及周边区域优化工程(一期)——下角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及周边区域优化工程(一期)——下角南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6月30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14:30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10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有3家,分别是:****、**市****总院有限公司、****研究院****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款初步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家投标人均通过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不通过的情况:无。 七、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九、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 十、评标结果: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各投标人综合得分及排名如下:
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总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研究院****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31.00%(****400.00元) | ||||||||||||||||||||||||||||||||||
| 质量标准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开展设计工作,9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等相关设计文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温竹茵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S200****2160 | ||||||||||||||||||||||||||||||||
| 业绩 | 1、**市城市快速路塔山北路建设工程设计; 2、****区高教路隧道工程设计。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昝岗组团市政道路(一期)工程勘察设计一标段; 2、金科路(金海路-金桥路)改建工程; 3、**市城市道路快速化改造提升(南区段)工程勘察设计; 4、**北站枢纽经济区北站快速路工程施工图设计; 5、南北通道浦西段和越江段**工程; 6、大成路快速化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7、G1503公路和周邓快速路浦东枢纽段工程; 8、**市黄岗路穿黄隧道工程; 9、**江东岸**休闲带及樟溪北路(**桥至芝兰桥)工程(勘察设计)(I标段); 10、**湾路段**公园(**大桥-小洲岛复绿公园)。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市****总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30.18%(****112.00元) | ||||||||||||||||||||||||||||||||||
| 质量标准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开展设计工作,9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等相关设计文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熊勇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S201****2914 | ||||||||||||||||||||||||||||||||
| 业绩 | 1、**全民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配套骨干道路(二十涌北路、规划纵三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2、**一路中段(**圆盘至**十路)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总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机场大道一期工程(方华公路至高增地铁站路段); 2、健明六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3、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4、会展西路过江隧道; 5、**大道下穿隧道工程设计; 6、**市**体育公园项目EPC总承包; 7、黄田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研究院****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30.60%(****040.00元) | ||||||||||||||||||||||||||||||||||
| 质量标准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签订合同后开展设计工作,9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等相关设计文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海斌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S201****2594 | ||||||||||||||||||||||||||||||||
| 业绩 | ****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研究院****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证书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新材料产业园市政道路项目一号标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新区明珠湾起步区二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水库绿道项目(设计)。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六巷23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2-****446 | ||||||||||||||||||||||||||||||||
| 招标投标 | ****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2-****329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文明路交通大厦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7月6日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18)。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