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之心”核心区爱情岛(江心岛)项目密林(二期)标的资产预招租公告
为吸引优质商业品牌进驻经营,我司将爱情岛(江心岛)项目密林(二期)标的资产进行公开预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接洽:
一、主要商务条件
序号 |
租赁标的资产名称 |
面积 |
租赁底价 |
租金递增率 |
装修免租期 |
租赁年限 |
租赁用途 |
1 |
密林(二期) |
2200 |
5 |
自第1年起每2年递增3% |
3 |
5 |
经营潮玩文化娱乐体验业态(商业经营) |
禁止引入:租赁场地内禁止引入与租赁标的物功能或定位相悖的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禁止引入燃气)、殡葬用品、各类批发、加工、五金、机械维修及生产资料等;禁止引入缺乏特色的大众化低端商品业态,如低端服装鞋帽、居民日杂等;禁止引入存在较大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的业态,如大排档、KTV、歌舞厅等;不得用作粉尘、污水、废气排放以及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和存放等经营行业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私人会所。
(一)交付情况:现状交付。
(二)意向承租人主要资格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
注:本次招租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投标。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未经我司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标的用途、经营业态、经营品牌。承租方不得擅自对标的进行分割、转借、转租、设置抵押、质押等。
本次招租的计租面积以本公告载明的面积计算租金。标的物的实际面积、水电等所有配套设施均以现场现状为准进行交付。意向承租人(单位)须在参与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对标的物现状及招租信息的准确性作出独立判断。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知悉、认可并接受标的物之全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其实际状况与公告信息可能存在的差异或瑕疵。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6****5081/0591-****1520
邮箱:****@fzctsg.com
项目地址:**市**区仓前路313号爱情岛
本公告期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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