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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本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如下:
一、许可信息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县**街道万圣寺
许可申请事项: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建筑物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省民宗委、******厅、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的通知》(湘民宗通〔2020〕2号)
许可有效期限:2026年6月25日至2029年6月25日
****机关:****事务局
许可决定作出日期:2026年6月25日
二、相关说明
1. 本许可设有有效期限,行政相对人如需延续许可有效期,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局提交延续申请;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延续权利。
2. 本次公示内容不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均可查阅监督。
三、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739-****604
办公地址:****中心主****事务局政策法规科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
****事务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