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铝塑门窗有限责任公司等14户债权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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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等14户债权转让项目
挂牌价 45,422,640 元
保证金 9,084,528元
债权本金96,097,300.00元
债权利息162,246,800.00元
报名开始时间:2026-07-03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7-30 23:59:59 标书代写

转让方情况
交易指南
债权清单
联系方式
融资支持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市******公司等14户债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7-03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30 23:59:59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市******公司等14户债权转让项目
债权总额(万元) 25899.46
本金(万元) 9609.73
利息(万元) 16224.68
费用(万元) 65.05
债务人所属行业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债权)》
债务人注册地址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债权)》
债务人经济性质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债权)》 法定代表人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债权)》
债务人经营范围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债权)》
债权抵押情况 详见附件《资产清单(债权)》
债权现状 债权清单中部分资产为转让方于2024年11月28日转让给******公司,后转让至**信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资产;部分资产为2025年5月16日转让方将收益权转让至**信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资产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1.债权清单中部分资产为转让方于2024年11月28日转让给******公司,后转让至**信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资产;部分资产为2025年5月16日转让方将收益权转让至**信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资产;

2.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3.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5.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或全部丧失;

6.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7.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8.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9.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10.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2.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3.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4.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5.****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6.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转让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最终受让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17.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8.标的债权证明文件可能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20.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存在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1.受让方需充分知晓本次转让的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存在对债权追偿不利的影响因素,抵押物可能存在灭失、损坏或登记机构未能查询到信息等情况;

22.涉诉贷款债权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败诉,相关诉讼、执行费用未支付等情形;涉

诉贷款债权可能在交割前已诉讼终结、执行终结或破产终结;债权转让后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含执行)主体的风险;

23.受让方受让债权后,对该贷款债权在交割日后的利息或罚息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主张;

24.受让方对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企业、担保企业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应知晓其对债权追偿的影响程度;

25.转让的标的债权属于金融不良债权,标的债权及从权利包含但不限于除上述瑕疵之外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买受人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尽职调查,从而应当知晓包含上述瑕疵在内的所有债权瑕疵,及可能存在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受偿债权的风险。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0105MAEKT1U102
住所 **市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曹巍
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交易
条件
挂牌价格(元) ****264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重要事项

1、本次转让的债权详见附件下载:资产清单(债权),债权实际利息以合同和有关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涉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以债权标的交接时实际发生为准;涉及债权资产具体进展以实际情况为准。标书代写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次债权转让的相关债权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4、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本标的。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含分支机构)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8、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了全部交易条件,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并承诺转让协议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或申请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9、最终受让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国反洗钱法》、《****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等文件规定,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成为受让方后,应主动向转让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自然人客户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常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非自然人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如有)、受益所有人真实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经办人电话:樊经理0471-****603。

10、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11、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债务人本人及关联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 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与本次交易标的、交易相关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任一主体。

受让方需为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或备****公司****公司。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以下简称“中心”)的观点和立场。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债权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债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当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债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或快递(当日寄出并提供****中心,在竞价结束当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交纳交易服务费。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由中心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 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按照公告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最终受让方直接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债权转让协议》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4、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债权进行尽职调查,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交易受让资格条件,已对拟参与项目进行尽调,了解其中风险并接受,将合理审慎报价并接受报价结果,履行后续相关义务。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行与转让方接洽,查阅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相关资料,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一旦受让不得回转。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含分支机构)提出任何权利主张,自行了解债权金额及利息等情况,认可并接受该转让债权中的利息金额计算期间,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行使债权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9、意向受让方一经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即放弃基于协议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或申请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交易
指南
报名程序

详见附件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528.00元,截止时间2026-07-30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标书代写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已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中心的;

(6)违****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5****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挂牌公告期(或**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挂牌公告期(含**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如通过公开转让的方式只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直接成交,如没有新的竞价人参加竞价,确定该竞买人为最终受让方;

挂牌公告期(含**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后重新挂牌
受让方服务费 按中心相关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3.受让申请书.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寇经理
咨询电话 185****8158
咨询时间 项目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市**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 185****5927
其 他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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