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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3MAE1FL15X7 | 建设单位法人:包建文 |
| 李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街道**民居27栋11号 |
| **市**区建筑垃圾及渣土处置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社区四丫山 |
| 经度:102.****72918 纬度: 24.****8034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07 |
| **江审〔2020〕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670.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3MAE1FL15X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公司 |
| ****0400MA6PCD2202 | 验收监测单位:**环绿****公司 |
| 915********1674614 | 竣工时间:2025-10-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0Z2KiA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期拟建设用地142.0亩,建设年处理能力7.59万吨的建筑垃圾综合性****填埋场(填埋场分为东库区和西库区)。填埋场库区设计库容约为35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现阶段****填埋场(库容16.45万m3)及其配套设施,年处理能力7.59万吨的建筑垃圾综合性回收利用生产线纳入二阶段建设 |
| 由于当前市场环境较差,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包含填埋及再生产品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项目实际调查,再生产品生产线纳入二阶段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本项目工艺流程介绍如下: (1)运输:项目配备了专用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实施统一车体,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管理。筑垃圾及渣土由专用车辆按照固定线路和时间运输。 (2)过磅房:建筑垃圾及渣****填埋场,先运至地磅房进行过磅称重; (3)初步分拣:人工配合机械分拣;建筑垃圾进厂后,堆放至露天堆场,并由装载机运输堆高,以便充分利用堆场。同时装载机将一部分建筑垃圾倾倒在分选场地,通过人工配合机械分选,将建筑垃圾中大件木块、钢筋、包装物等拣出,并堆置在可利用物堆场,定期外售处理。无使用价值的废渣、废土****填埋场指定位置填埋处理;建筑垃圾及渣土中混合有极少量的生活垃圾,挑选后用人力手推车运到垃圾池暂存,定期清运****填埋场处理。 (4)填埋场:挑选后无使用价值的废渣、废****填埋场后,采用分层填筑、均衡上升的施工方法,用自卸车运料,每次堆填高度为60~70cm,推土机推平,采用振动碾压机进行压密,碾压次数至少不低于8次,满足设计要求的压实度。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填土压实质量进行控制,严格控制土料含水率。分层碾压,当一个平台堆置后可开始在下一个平台进行弃渣堆置,用压实机或大吨位的履带式推土机对弃渣进行分层碾压,然后再逐层填埋,最终形成尾随式排渣作业。每层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0.95左右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5)填埋场填埋作业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及时进行封场和生态环境恢复。 |
| 由于当前市场环境较差,公司资金压力较大。项目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区必须落实雨污分流治理措施,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填埋进度,从填埋场底部起适时分层建设断面能完全满足排水要求的截洪沟,并保持沟道畅通,防止截洪沟阻塞导致汇****填埋场内。规范建设能满足暂存雨季渗出水的调节池和回用设施,杜绝渗出水的外溢风险;建筑垃圾填埋库区、危废间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I类场的防渗要求进行建设,渗出水暂存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10-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 及时处置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厂区道路,设置洗车台清洗运输车辆车身及车轮。再生产品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及成品必须建盖具有防扬撒、防雨淋措施的料库堆放(除取料面留出入口外,其余三面及顶部进行密封遮挡),并在库房中设置喷淋设施;破碎设备、振动筛必须安装废气收集设施和除尘设施并规范设置排气口及监测采样孔,确保投产后排气口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扬尘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要采取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小场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实际调查,项目验收阶段(一阶段)建设区落实雨污分流治理措施,按水土保持方案和填埋进度,从填埋场底部起适时分层建设断面能完全满足排水要求的截洪沟,并保持沟道畅通。设置了一个1080m3的沉淀池收集淋滤水,且增加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淋滤水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厂区绿化。淋滤水暂存池池底及四周浇筑抗渗等级不小于P8、厚度不小于20cm的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的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约为1.0×10—7cm/s),池内涂环氧树脂等防腐防渗材料,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验收阶段(一阶****填埋场,再生产品车间纳入二阶段建设和验收。填埋场进行洒水抑尘,及时清扫厂区道路。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扬尘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实际调查,验收阶段(一阶段)****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要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小厂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按照报告书所述的生产、处置方式、处置规模建设,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处置生活垃圾、农业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等废弃物。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实际调查,项目验收阶段(一阶段)基本按照报告书所述的生产、处置方式、处置规模建设,根据调查,项目未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处置生活垃圾、农业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废物、危险废物等废弃物。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验收阶段(一阶段)基本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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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石坝下游设置了1个1080m3的沉砂池,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35m3/d****填埋场洒水,不外排。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和道路清扫标准 | 石坝下游设置了1个1080m3的沉砂池,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35m3/d****填埋场洒水,不外排。 | 无 | |
| 2 | 化粪池(5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35m3/d)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和道路清扫标准 | ****填埋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5m3)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35m3/d)处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不外排。 | 无 | |
| 3 | 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和道路清扫标准 | 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无 |
| 1 | 洒水降尘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 处理场周围设置围堤,当堆料高出围堤时,采用防风纱网覆盖堆料边坡,并对平台进行洒水,及时碾压,及时对边坡进行绿化,减少扬尘排放。 | 厂界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设置监测点 |
| 1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 | 厂界四周进行监测 |
| 1 | 建筑垃圾填埋库区、危废间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I类场的防渗要求进行建设,渗出水暂存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10-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 | 淋滤水暂存池池底及四周浇筑抗渗等级不小于P8、厚度不小于20cm的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的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约为1.0×10—7cm/s),池内涂环氧树脂等防腐防渗材料,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 | |
| 2 | DN150地下水监测井4座 | 根据实际调查,由于西库区未建设,项目验收阶段(一阶段)在西库区设置3座监测井(下游1#、项目区2#、上游3#),满足跟踪监测的需求 |
| 1 | 项目运行期员工生活垃圾全部袋装化,定时集中收集到项目区生活垃圾池(10m2)暂存,定期清运****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及渣土中混合的可回收利用物主要包括废钢材、木料、废铝材、包装材料等,收集到可用物堆场暂存,定期外售给相关的**回收企业。危险废物在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项目运行期员工生活垃圾全部袋装化,定期清运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及渣土中混合的可回收利用物主要包括废钢材、木料、废铝材、包装材料等,收集到可用物堆场暂存,定期外售给相关的**回收企业。项目设置有机修间,各机械设备保养过程中产生废机油,目前年产生量约为0.1t。统一收集后暂存在危废间(10m2),委托****处理。 |
| 1 | ①按项目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项目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对较陡的边坡采用建围栏及其他工程措施进行特殊管护以促进其尽快恢复。 ②拆除施工期临时设施;清除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有利于动物的迁移。 ③做好边坡绿化的维护,加强林草植被的管理,做到项目绿化与现有自然景观协调,确保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效果。 ④对于永久性占用的林地和草地,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异地补偿的方法恢复,原则上应损失多少必须补充多少,并采取人工抚育措施,使每单位生物量不低于原有水平。 | ①按项目绿化设计的要求,完成项目绿化地面的植树种草工作,对较陡的边坡已经采用建围栏及其他工程措施进行特殊管护以促进其尽快恢复。 ②目前已经拆除施工期临时设施,清除施工残留物。项目现场未发现施工遗留环境问题。 ③做好边坡绿化的维护,加强林草植被的管理,做到项目绿化与现有自然景观协调,确保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效果。 |
| 1 | ①防渗层的选择及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聚乙烯土工膜》(GB/T1746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等有关规定进行,尽量减少防渗层的破损。 ②处理场应采用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天然粘土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 ③做好场地的碾压夯实工作,防止因地基下陷导致防渗层变形、撕裂;在揭露到基岩的地方,覆盖1~2m的粘土后方可进行土工膜的铺设;在土工膜上层应增加30cm厚细砂(或粘土)保护层,以防垃圾戳穿防渗膜。 ④要确保淋滤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完整,完好,能够快速地将淋滤水导出垃圾堆体,并且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 ⑤在库区上游、下游及北侧各布设地下水监测点,一旦淋滤水水位和量出现异常,立即检查事故原因并进行补救,减少渗漏量。 ⑥由于淋滤水防渗漏系统属于隐蔽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规范施工,施工监理部门应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工作,只有防渗系统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筑坝及卫生填埋工作。 | 对于重点防渗区中的建筑垃圾填埋库区、淋滤水暂存池、危废间等,西库区库底平整后,设置1.5m宽排水盲沟,盲沟内铺设400g/m2土工布,敷设Φ25~Φ50的级配碎石,级配碎石厚60cm,排水盲沟用来收集导排进入库区的雨水。排水盲沟上层库底铺设Φ25~Φ50的级配碎石,级配碎石厚70cm。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2001)中Ⅰ类场的防渗要求。淋滤水暂存池池底及四周浇筑抗渗等级不小于P8、厚度不小于20cm的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的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约为1.0×10—7cm/s),池内涂环氧树脂等防腐防渗材料,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危废间采取了建议采用抗渗混凝土+20cmHDPE防渗+2mm环氧树脂进行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于重点防渗区中的建筑垃圾填埋库区、淋滤水暂存池、危废间等,西库区库底平整后,设置1.5m宽排水盲沟,盲沟内铺设400g/m2土工布,敷设Φ25~Φ50的级配碎石,级配碎石厚60cm,排水盲沟用来收集导排进入库区的雨水。排水盲沟上层库底铺设Φ25~Φ50的级配碎石,级配碎石厚70cm。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2001)中Ⅰ类场的防渗要求。淋滤水暂存池池底及四周浇筑抗渗等级不小于P8、厚度不小于20cm的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为P8的抗渗混凝土的渗透系数约为1.0×10—7cm/s),池内涂环氧树脂等防腐防渗材料,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危废间采取了建议采用抗渗混凝土+20cmHDPE防渗+2mm环氧树脂进行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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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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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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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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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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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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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