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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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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区B2025-7、B2025-8、B2025-9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报价增价幅度(万元/次)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 B2025-7 |
**区临镇镇砭上村 |
2623.5(合3.9345亩) |
商业用地 |
0.22 |
46.69% |
40 |
251 |
313 |
10 |
| B2025-8 |
**区临镇镇砭上村 |
2739.6(合4.11亩) |
商业用地 |
0.27 |
44.50% |
40 |
275 |
343 |
10 |
| B2025-9 |
临镇镇东村 |
40000.74(合60.0015亩) |
物流仓储用地 |
0.967 |
47.68% |
50 |
1464 |
1829 |
2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宗地均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不足三家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五、本次公开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21日到********中心(汽车南站对面)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21日到********中心(汽车南站对面)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15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 22日15时。标书代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7月 2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人竞买资格,并告知其具体出让方式。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定于****,****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楼)二楼A区交易厅。
八、出让时间:
拍卖时间:2026年7月23日10时。
挂牌时间:2026年7月24日10时至2026年8月5 日10时。
九、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宗地均已建成,以现状条件出让。
3. B2025-9号宗地规划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
4.宗地竞买成交以后涉及到各种税费按法律规定交纳。
5.宗地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6.其他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7.依据2026年6月16日延****委员会会议纪要第8号纪要精神,B2025-9号宗地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事宜,即对于地上形成的建筑物的没收,依据******鉴定所出具的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3275.335948万元,在出让成交以后由竞得人将该建筑物评估价值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8.凡在**市开发市场信誉不良者不得申请竞买。
十、****银行账户
承办单位:********中心(汽车南站对面)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0911-****085 ****603
银行账户:
1.户名:****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账号:610********058012345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桥支行
2.户名:****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账号:260********80104714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七里铺支行
3.户名:****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269********009016
开户银行:****营业部
4.户名:****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02****22670
开户银行:****营业部
5.户名:****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结算专户
账号:616********0003019871
开户银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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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