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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一级公路及后坝****办公室)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1********80085XM | 建设单位法人:张红 |
| 张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自****交通运输局 |
| **至**一级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43-G5443-公路管理与养护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
| 经度:110.019400,110.262600 纬度: 4.000000,4.000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9-12-09 |
| 内环审〔2009〕1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5859.4 |
| 4286.098 | 运营单位名称:****(**至**一级公路及后坝****办公室) |
| 111********80085X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1********852161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154736Q | 竣工时间:2014-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28Phbmg |
| 拟建公路为**一级公路 | 实际建设情况:**一级公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长度为22.831km,起点与G210至S211连接线(后营子以南约700m处)直接相接,终点为**大桥与沙明线平交处。行车速度为80km/h。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本项目起点位于G210连接线K4+205.077处,经后营子村南、杨家脑包、梁茂居、八居窑子、南福永居、白草沟,终点止于**大桥与沙尔沁至明登公路相交处,线路全长22.699km。 |
| 实际建设情况与**至**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一致,公路全长为22.699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措施:(1)施工中严禁到处取土、随意扩大取土场的取土数量和范围,施工取土时,应将0-30cm 表层熟土单独堆放并设防护,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平整取土区域、将取土场四周修成缓坡,把表土覆盖在表面,并按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恢复植被,取土场的恢复不能等全部工程结束后再进行,应在施工过程中边施工边对不再使用的取土场进行恢复。 (2)环评要求将 5 号、6 号取土场合并在 5 号;7 号、8 号、9 号取土场合并在 9 号;13 号、14 号取土场合并在 13 号,可减少 3 个取土场及少占约 11.49hm2的土地。 (3)环评要求将弃土场去掉,利用其附近相应的原 13 号(K21+880)取土场作为弃土场,施工结束后,清理、平整沟谷内弃土场,保证沟谷的通畅,防止水土流失。 (4)公路施工期应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施工作业,各种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 间,提高工程效率,减少自然植被的破坏和裸地。防止土壤侵蚀、风蚀、沙化。 (5)公路工程结束后,对全线临时占地,如拌和场、预制场、施工便道等以及施工影响区应及时清理、松土、整治、覆盖熟土等,并根据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实施相应的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植被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因临时占地类别而异。耕地恢复原有生产力。 (6)施工营地应设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就近租用沿线公共房屋、民房等,尽量少占用草地及耕地。 2、声环境措施:(1)营运期交通噪声影响主要是距离公路较近的环境敏感点,其中超标时期主要是营运中期和远期,噪声超标现象主要集中在夜间,因此,根据各敏感点建筑物情况、本工程特点和噪声超标情况,对超过现状功能要求的敏感点分别采取安装隔声窗、安装声屏障和拆迁措施。 (2)对沿线环境敏感点超标量较大的敏感点及营运远期噪声超标的敏感点应加强监测,以便在声环境质量发生重大改变时采取有效、必要的防护措施。 (3****政府在制定地区发展规划时,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控制公路两侧土地的使用功能及建筑规划。****政府根据本工程公路噪声预测结果和报告书中给出的噪声达标距离,合理规划公路沿线两侧的土地利用,原则上前排无遮挡条件下,在距离公路 200m 以内区域在不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不**或扩建居民住宅、****医院等敏感性建筑。 3、环境空气措施:在公路沿线可绿化路段种植草本植物,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美化环境,改善公路沿线景观。 4、固体废物措施:收费站应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并定期****填埋场。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措施:(1)取、弃土场已按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恢复植被,并对弃土场进行了及时的清理、平整,防止了水土流失情况的发生。 (2)已按要求做好了指定堆弃地点的挡护措施,部分用于填筑路基,没有随意堆弃。 (3)对取弃土场进行及时的场地清理,设置了截排水沟;对预制场、拌和场等也及时进行了场地清理;对施工便道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对以上临时占地都进行了植被恢复。 2、声环境措施:经现状监测,公路沿线 6 处敏感点(后营子乡、杨家脑包、八居窑子、南福永居、白草沟、**区)大部分已搬迁,敏感点变为 1 处(赵家圪 旦),目前尚未安装隔声窗和声屏障,需预留足够资金,必要时对该处敏感点进行安装,目前监测未超标,未造成噪声污染。 3、环境空气措施:在公路沿线种植了杨树、柳树、柠条、黄刺玫等乔灌木,恢复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 4、固体废物措施:生活垃圾都按要求放入指定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走处理。 |
| 公路沿线居民已拆迁搬走。一处敏感点,经监测声环境满足标准,建议预留充足资金,必要时安装隔声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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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 | 无 | 收费站运行后,工作区内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由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污水进入储水池,定期由**市绿源洁环保环卫****公司抽走,不外排。 | 定期由**市绿源洁环保环卫****公司抽走,不外排,未监测 |
| 1 | 安装隔声窗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道路红线35m内居民住宅4a类标准限值要求,道路红线35m外执行2类标准 | 未安装隔声窗,沿线居民已搬迁,只有一处敏感点,监测达标。 | 通过对全线1处敏感点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昼间为55~56dB(A),夜间为42~47dB(A),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道路红线35m内居民住宅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衰减断面噪声,衰减断面最远****中心线120m处)与最近****中心线20m处)噪声衰减量昼间最大为25dB(A)~9dB(A),夜间最大为15dB(A)~7dB(A),基本符合线声源噪声衰减规律,各断面监测点位噪声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道路红线35m内4a类标准,道路红线35m外执行2类标准。 通过对声环境敏感点监测、24h噪声监测、断面监测,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道路红线35m内居民住宅4a类标准限值要求,道路红线35m外执行2类标准,总体而言,验收阶段降噪措施满足环评要求。 |
| 1 | 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放到指定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 | 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放到指定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 |
| 1 | ****收费站内应根据生态环境条件,实施绿化,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和植被的恢复。 | (1)取、弃土场已按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恢复植被,并对弃土场进行了及时的清理、平整,防止了水土流失情况的发生。 (2)已按要求做好了指定堆弃地点的挡护措施,部分用于填筑路基,没有随意堆弃。 (3)对取弃土场进行及时的场地清理,设置了截排水沟;对预制场、拌和场等也及时进行了场地清理;对施工便道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对以上临时占地都进行了植被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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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6处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等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搬迁后为1处敏感点,未安装隔声窗,留有充足资金,必要时安装隔声窗。经噪声监测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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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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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中严禁到处取土、随意扩大取土场的取土数量和范围,施工取土时,应将0-30cm 表层熟土单独堆放并设防护,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平整取土区域、将取土场四周修成缓坡,把表土覆盖在表面,并按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恢复植被,取土场的恢复不能等全部工程结束后再进行,应在施工过程中边施工边对不再使用的取土场进行恢复。 (2)环评要求将 5 号、6 号取土场合并在 5 号;7 号、8 号、9 号取土场合并在 9 号;13 号、14 号取土场合并在 13 号,可减少 3 个取土场及少占约 11.49hm2的土地。 (3)环评要求将弃土场去掉,利用其附近相应的原 13 号(K21+880)取土场作为弃土场,施工结束后,清理、平整沟谷内弃土场,保证沟谷的通畅,防止水土流失。 (4)公路施工期应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施工作业,各种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 间,提高工程效率,减少自然植被的破坏和裸地。防止土壤侵蚀、风蚀、沙化。 (5)公路工程结束后,对全线临时占地,如拌和场、预制场、施工便道等以及施工影响区应及时清理、松土、整治、覆盖熟土等,并根据原有土地利用功能,实施相应的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植被恢复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因临时占地类别而异。耕地恢复原有生产力。 (6)施工营地应设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就近租用沿线公共房屋、民房等,尽量少占用草地及耕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取、弃土场已按原有土地利用功能恢复植被,并对弃土场进行了及时的清理、平整,防止了水土流失情况的发生。 (2)已按要求做好了指定堆弃地点的挡护措施,部分用于填筑路基,没有随意堆弃。 (3)对取弃土场进行及时的场地清理,设置了截排水沟;对预制场、拌和场等也及时进行了场地清理;对施工便道及时进行洒水降尘,并对以上临时占地都进行了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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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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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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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