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关于规范矿产**(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5〕6 号)等相关规定,****地质院组织专家对《**县湫山四都萤石矿矿产**开采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地质院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路朝晖
电 话:0571-****2310
邮 箱:****@qq.com
附件:1.《**县湫山四都萤石矿矿产**开采方案》专家审查意见书.pdf
2.《**县湫山四都萤石矿矿产**开采方案》专家组名单.pdf
****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