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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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6-07-02 10:14

2026年7月1日,我单位根据《**县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环评工程内容:项目拟建于****迁建一期工程的西侧预留空地内,**1栋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不含P3、P4****实验室),建筑占地面积1077.74m2,总建筑面积8050.09m2,建设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124.04m2,地上建筑面积4926.05m2,配套建设停车位、院内道路、室内电气照明系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工程及购置实验设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验室通风橱(柜)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

实际工程内容:项目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不含P3、P4****实验室)已建成,位于****迁建一期工程的西侧,建筑占地面积1077.74m2,总建筑面积8050.09 m2,建设地上六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124.04m2,地上建筑面积4926.05m2,配套建设停车位、院内道路、室内电气照明系统、室内外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工程及购置实验设备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实验室通风橱(柜)和医疗废物暂存间等污染防治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8月委托****编制完成了《**县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8月10日,****环境局****分局以 咸环审〔2020〕22号 文对《**县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开始调试。检测期间我单位正常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9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基本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均无重大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2020年8月10日,****环境局****分局以 咸环审〔2020〕22号 文对《**县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在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设计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调试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内产生的有机废气(包含气溶胶,以非甲烷总烃计)及酸雾废气(氯化氢和硫酸雾)。

****实验室内设置有通风橱和生物安全柜。****实验室通风橱排气进入废气管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离地2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实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消杀及内置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通过废气管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离地20m排气筒排放(DA001)。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行期废水****实验室废水。

项目实验室废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实验室废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经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实验室废水一起接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总排口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中央空调机组、风机及水泵噪声。其中项目空调机组及风机布设在楼顶,已安装低噪声设备,设备之间采取弹性连接,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和减振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西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 2008)2类标准,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 2008)4类标准,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已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并交由**州蓝坤****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箱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目前污水处理污泥和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后期清掏的污泥和更换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县卫生应急与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竣工验收条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我单位认为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公司经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加油站斜对面

联系人:廖主任(189****5950)

邮政编码:445600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详见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yhzhwC_pSrmuBTFQrbd-SQ 提取码: 8sj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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