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分行聘请律师对****公司信托合同纠纷案进行风险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06月16日在****21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委员会初步评审审查错误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于2026年07月01****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第1次复议,现就本次复议后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 复议信息
复议时间2026年07月01日14时30分(**时间)
复议地点****21楼会议室。
2.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市****事务所
前置费用报价105000.00元
风险代理费率报价3.50%
服务期限3年(自法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覆盖诉讼及执行全阶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第二中标候****事务所
前置费用报价100000.00元
风险代理费率报价3.50%
服务期限3年(自法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覆盖诉讼及执行全阶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第三中标候****事务所
前置费用报价110000.00元
风险代理费率报价3.90%
服务期限3年(自法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覆盖诉讼及执行全阶段)。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3.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公示期限自2026年07月03日9时至2026年07月06日17时止。
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期限内,按照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质疑应包括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质疑函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姚电大道7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5-****755
招标代理****
地址**市郑东新区**东路49号1号楼A座14层
联系人汪先生 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1-****1515 0371-****1518
电子邮箱****@163.com
2026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