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受 ****委托,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中央公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
二、项目名称: 中央公园二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工程地点: **市泰**
四、项目简介:总建筑面积:61000 ㎡,住宅352套,商铺95 套,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00个。
五、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 中央公园二期物业服务
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发改委、市住建局、****监管局联合印发的《****中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价格的通知》(吉市发改费字[2022]43 号)附件中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拟对本小区实施 四 级物业服务。
八、报名时间及标书发售时间:**时间 2026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 7 月 6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九、开标时间:**时间 2026年7月20日9:30标书代写
十、开标地点: ****(会议室)。标书代写
十一、经招标人确认,合格投标方资格条件如下:
a.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b.投标企业必须在“2024年度**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为三星级及以上并通过**市“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物业相关专业证书;
c.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用档案证明材料和项目经理信用档****管理部门公章。企业、项目经理信用档案证明材料应注明材料具体用途,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d. 参加**市物业服务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提供声明函)。
e.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十二、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凡对本项目有兴趣参与竞争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企业,持本人身份证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合格的营业执照、《**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拟派驻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物业管理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等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从 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6 年7月 6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报名、购买标书并进行资格预审。
十三、 资格审查及购买标书地址:泰****大道国**5栋3楼
十四、资料审查费:400元
十五、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龙先生 137****780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33****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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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