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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迎晖路跨河箱涵)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迎晖路跨河箱涵)
审批事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项目位置:**县**路与迎晖路交叉路口
项目法人:****
建设规模:**宽6.0m,高2.0m箱涵63.0m。箱体采用C35防水混凝土浇筑,台帽采用C30混凝土,洞身、基础、**墙身、基础、截水墙、**铺砌均采用C25混凝土浇筑。
防洪标准:25年一遇
许可决定文书号:姚行审决字〔2026〕58号
许可证书名称:****审批局关于准予**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迎晖路跨河箱涵)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决**期:2026年7月1日
****审批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