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9007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140号
成文日期: 2026-07-02
关于日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140号
关于日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日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日府函〔2026〕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日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日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日燎源村陈家组、里局组,**桥村上莲荷组、葛行窠组,**村余家组、张家组,连源村庄上组、陈家组、**铺组,八都村杨圩组、尧源组、南源组、**组,下桥村田市组,点山村西坑组,十里村裘坊组、大戈组、上戈组,十字村熊排组、**组、尧庄组、水头组、竹畲组、水尾组。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水渠长约1555米,宽40厘米,高40厘米;修复破损U型槽长约40米、宽40厘米,高40厘米;修复机耕道约4380平方米;生产路面维修约7500平方米;**护磅约20米,上宽50厘米,下宽1.2米,高1.6米;DN800混凝土涵管约5米、DN300混凝土涵管约20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8.4万元,资金来源为2017-2022年度高标农田专项整治“突击战”工程质量整改维修经费,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 送:县统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