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为新设立企业购买刻制印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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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一、征集邀请

****(以下简称“征集人”)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及相关规定,现就****为新设立企业购买刻制印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公告的要求,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2.征集人地址:**市**区南屯路1****服务中心)

3.联系人:朱斌

4.联系方式:0351-****876,****886,****878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为新设立企业购买刻制印章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

4.项目所属分类:服务类

5.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年度预算,据实结算)

6.最高限制单价:人民币100元/套。报价包含材料费、刻制费、备案费、包装费、运输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协议价格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变动。

7.采购需求:为**市本级新设立企业提供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服务,包括印章刻制、**网络备案、包装、运输送达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8.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若协议期满时,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无法按时签订,本协议将继续履行,直至新协议签订生效。

9.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

行政区划

服务对象范围:**省**市市本级新设立企****公司、****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等)。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4.1 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特定资格要求

持有**部门核发有效的《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或相应备案手续。

4.3 其他要求

1.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印章刻制生产线

2.具备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接能力,能够完成印章网络备案

3.具备2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网络备案并送达指定地点的服务能力

4.近三年内无因印章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或行政处罚记录

5.供应商不得将刻章业务转包、分包;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降低材质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章材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满前(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2.地点:****中心(**市**区南屯路1号)指定窗口

3.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官方网站下载

4.售价:免费

七、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7.1 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供应商完成线上系统信息填报并提交后,须按照征集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资质证明材料(含印章样品一套)及光盘(录制固定经营场所和印章刻制生产线的视频),供线下核查使用。纸质材料内容需与线上填报信息保持一致,若出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2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标书代写

****中心(**市**区南屯路1号)指定窗口。

7.3 申请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八、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征集人根据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全部满足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确定为入围供应商;有其中一条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九、入围结果公告

征集人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公告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付费标准,并动态更新入围供应商信息。

十、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直接选定。

采购人根据入围供应商的季度考核结果及服务响应情况,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并下达订单。

十一、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1.1 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签订协议的,解除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采购人要求后仍不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活动的

6.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中应当清退情形的

7.转包、分包刻章业务的

8.向企业收费或变相收费的

9.泄露企业信息的

10.印章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

11.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12.被吊销《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

1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的补充征集

11.2 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十二、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付费标准:综合报价不超过100元/套(含税全包价)。协议价格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变动。

2.结算方式:据实支付。供应商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申请(含明细汇总表、服务台账、备案证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完整结算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采购人建立季度考核制度(百分制):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1

服务质量

30分

2

服务时效

25分

3

备案合规

15分

4

企业满意度

15分

5

投诉处理

10分

6

制度执行

5分

考核结果作为订单分配比例调整和协议续签的依据。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活动全程接受****监督,若供应商对采购环节有异议,可按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相关规定提出。

2.本采购需求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违约责任提示:

3.1 供应商未按时完成刻章送达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该笔订单费用的20%
3.2 印章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免费重刻并承担相应损失
3.3 供应商转包分包、向企业收费、泄露信息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

附件:采购需求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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