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市**区支十一路(佳兆业**一号楼盘后),邮编:529900
联系电话:0662-****871
传 真:0662-****8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五金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北惯镇霍达四路213号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北惯镇霍达四路213号厂房,占地面积75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栋一层注塑冲压包装车间,占地面积1900平方米,设有注塑区、冲压区、包装区、碎料区和包装区等。1栋一层钢板车间,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设为钢板加工车间。1栋五层行政楼,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员工宿舍和员工食堂(含厨房)。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五金塑料制品生产,年产开罐器300万个。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本项目营运期定员30人,其中15人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水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注塑设备冷却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1)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不添加阻垢剂、杀菌剂、杀藻剂等辅助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排放,经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项目产生的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两者最严者。 (二)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间,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表征),注塑工序的混料和塑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1)项目注塑车间为密闭正压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万向管和外部集气罩进行收集,引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注塑工序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排气筒标准及表1新改扩建厂界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项目注塑工序混料和塑料边角料、次品的破碎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3)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专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的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项目场内各种设备的运行。各噪声源经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和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运营期间,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注塑工序的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普通包装材料、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