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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5〕2号)文件精神,经依法依规评估审核,林**符合救助条件,拟从2026年6月起发放救助金,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若申请人或相关养老机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的,欢迎社会各界进行举报投诉。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0596-****772
联系地址:**县**西路一巷1号(人社局204室)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入住养老机构 | 救助金额(元) | 备注 |
| 林** | 350629********3517 | ****敬老院 | 1978 |
****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