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202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13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新区202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需求:选定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管局开展202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由成交的中介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对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公示信息中的出资情况、投资情况、资产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协查,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5预算金额:50万元(采购包1:18万元;采购包2:17万元;采购包3:15万元)
1.6最高限价: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均为:700元/户(含税价)(服务费最终按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有效协查户数据实结算,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3个分包,各分包情况如下:
| 序号 |
分包名称 |
最高限价 |
分配协查企业数 |
| 1 |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采购包1 (顶山街道) |
700元/户 (含税价) |
约386户 |
| 2 |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采购包2 (**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 |
约355户 |
|
| 3 |
企业公示信息协查服务采购包3 (大厂街道、葛塘街道、长芦街道) |
约312户 |
(1)因协查工作中可能存在临时布置的抽查任务,采购人不保证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所能获取的工作数量情况,各成交供应商协查企业数量按采购人实际分配的企业数量进行服务。
(2)本项目评标顺序依次为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已经成交的供应商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1.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1.9行业划分: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0本项目非专门****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对项目要求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磋商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事务所执业****事务所行政登记中至少一项(提供有效的《****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2.6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3.1 时间:从2026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9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
(1)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售价:0元。
(2)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获取时间内(**时间,下同),登录**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
参与者首次登录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所需时间,参与者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3)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6809(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4)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1 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1楼3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1 时间:2026年7月13日14点30分(**时间)
5.2 地点:**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1楼评审室
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本项目在**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项目”开启、磋商。
7.3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5-****1211
地址:****新区浦珠北路151号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左卢成 唐大维
电话:025-****4167
邮箱:****@jcec.cn
地址:**省**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0楼1001室
8.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卢成 唐大维
电话:025-****4167
九、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内控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