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罗卜村畔田厄至小营桥水库移民出行道路硬化工程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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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西岭镇罗卜****水库移民出行道路硬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10: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开启”加急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2026年7月8日10: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4 第三章采购需求“图纸、工程量清单” 详见原图纸、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按此次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它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恭城镇印**路1号

联系方式:0773-****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恭城镇**西路惠景**城小区1-1#****公司)

联系方式:077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东、路**

电 话:0773-****999

附件信息: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2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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