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华弘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钢包用镁碳砖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福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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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ND00202-0813-2026-00077
发文字号: 宁环评〔2026〕36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6-24
标 题: ****环境局关于宁****公司5万吨/年钢包用镁碳砖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环境局关于宁****公司5万吨/年钢包用镁碳砖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评〔2026〕36号
2026-07-02 11:07


宁****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5万吨/年钢包用镁碳砖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开发区****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报告表》未经我局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其违法行****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环境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项目位于**市**市湾坞镇上洋村,租赁******公司现有厂房进行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条5万吨/年钢包用镁碳砖生产线,包括破碎机、自动压砖机、智能烘干窑、智能AGV叉车、智能包装等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其他公用辅助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三、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利用,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原料进厂要求。废镁碳砖原料来源仅限于**市范围内钢铁企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需完成挑选、除渣、分类等预处理,严禁混入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金属碎屑及非镁碳砖类耐火材料。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破碎、筛分、磨粉、配料等环节应采用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经收集的废气采用袋式除尘措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米,其中投料、配料混合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20米;干燥、冷却等过程应在密闭的窑内进行,进出口产生的有机废气应采用有效的收集措施,经收集的废气采用燃烧法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15米。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表4标准限值;企业边界甲醛浓度执行《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790—2025)表5标准限值;企业边界颗粒物、酚类、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干燥窑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2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外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年度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比例应控制10%以内。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规定编制、评估和实施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四、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0.1427吨/年、氮氧化物:2.1360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2892吨/年。其中,需申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二氧化硫:0.1712吨/年、氮氧化物:2.5632吨/年,项目新增所需VOCS总量0.2892吨/年,从**市关停电机企业福****公司年产40000台发电机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予以调剂解决。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定周边敏感目标跟踪监测计划,关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达**市生态****支队、****环境局。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生态****支队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6年6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026年6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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