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审核意见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提出电子申诉材料(内容:①申诉申请;②详细补充材料),并于2026年7月14日17时前在系统提交至****(现场咨****政府政务管理局3楼****行政审批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咨询审查意见、递交申诉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时应带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本公示仅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假借许可审查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不详之处可拨打电话咨询。
(公示期: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4日)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备注(不同意的理由) |
| 1 | 四****公司 | **省****县盐井街道太安街103号 | 李向华 | 申请延续模板脚手架建筑业企业资质 | 拟不同意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不一致; 2、技术负责人王泽进“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第一项业绩起止时间矛盾; 3、技术负责人王泽进,职称人员卜洁琼、胡佳、王泽进、张红身份证上传不规范(须上传正反面在同一页,清晰且边框完整的原件扫描件); 4、职称人员卜洁琼、张红职称证书存疑(申诉请提供评审表及评审文件); 5、技术负责人王泽进业绩存疑(申诉请提供①代表业绩施工阶段的社保证明;②代表业绩的施工单位开具的项目任职证明;③工程项目转账证明)。 |
联系地址:**市航天道三段27号,州政府政务服务心
********政府政务服务心3楼)
邮 编:615000
联系电话:083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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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