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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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0窗口
项目名称:**吉电智慧**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区、**县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市**区、**县境内,线路起于**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止于康庄220kV变电站。工程内容包括****县220kV升压站~康庄220kV变电站线路工程,路径长度21.5km,全线单回路架设。项目总投资55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5万元,占总投资的5.37%。
2025年3月20日,长****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吉电智慧**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长审管批〔2025〕88号),项目编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施工**行表土剥离,后期用于生态恢复,贮存过程应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周边植被补植,落实生态补偿措施,维护生态廊道连通完整性。一档跨越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在红线内设置塔基及临时施工场地,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加强对基本农田、林区、河流等的生态保护。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选择休耕期施工,减少对农作物的损毁;强化林木保护、避让、补偿及恢复措施,线路跨越林区采取高塔直接跨越方式,减少对林地的影响;不得在河道及治导线范围内设立塔基、施工场地等。
(二)做好施工期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做好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得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合理处置。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合理布置,避让集中居民区,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按规定开展监测,确保线路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四)认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节能降噪金具,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确保输电线路经过各类声功能区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