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8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506
邮编:678400
| 项目名称 | **市仕恒通信设备原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基地通信电子加工区3栋301号 |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宏****公司 |
| 项目概况 | |||
| 项目(项目代码:********工业园****基地通信电子加工区3栋301号,租用1栋独立五层标准化厂房并进行分区改造,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71.42平方米。主要对厂房进行装修升级(即分区改造),规划设置生产区、仓储区等功能区域,其中一层为钣金机箱生产区,二层为原辅料仓库,三层为成品仓库,四、五层为光纤跳线、分配器生产区。设置1条钣金机箱生产线、1条光纤跳线及1条分配器组装生产线,建成后预计年产50万台钣金机箱、100万条光纤跳线、25万条分配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4%。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噪声;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可能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钣金机箱固化、光纤跳线、分配器固化环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焊接烟尘,钣金切割、打磨、喷粉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等;职工生活废水;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等可能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仅对标准化厂房进行分区改造,安装生产及环保设备。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物料防尘遮盖、运输车辆密闭或覆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施工人员少量的洗手废水依托厂房已建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集中处理。 建筑废料充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统一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打磨工序产生颗粒物通过集气罩(8个)有效收集(收集效率90%)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9%)后通过无组织形式外排。喷粉工序设置在密闭喷粉柜内,喷粉过程产生粉末经4套喷粉柜分别设置的“二级滤芯过滤器”回收(处理效率95%),少量未被回收的粉末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表2二级排放限值并严格50%执行。钣金机箱固化工序2台面包炉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集气管道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做好车间通风换气,车间沉降颗粒物及时清扫。运营期厂界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酸碱中和池+混凝沉淀池+**池”,处理能力11.25m3/d)进行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及消声器等降噪措施;项目夜间不生产;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碎屑、加工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渣、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区,****公司综合利用;废布袋、****设备厂家更换回收处置;化粪池污泥、****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清洗槽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包装材料(沾染胶水及处理药剂)、针管、废机油(桶)及其沾染物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至危废贮存库,与定期更换的废槽液一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贮存、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规范管理台账。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胶水储存间、储油间、各废水收集池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其他生产区域等采取简单防渗。各项防渗技术要求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规定。在采取上述防渗、防腐处理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设置1座废水收集池(容积20m3),1座事故应急池(容积20m3),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项目正式投运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员工环境安全培训,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环境风险可防控。 |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