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衢山镇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2026年6 月30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县衢山镇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排名不分先后)公示如下: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 **** | 张立雪 | 180日历天 | ****023元 | 99.98分 |
| ******公司 | 何俊强 | 180日历天 | ****188元 | 99.96分 |
| ******公司 | 谈卓和 | 180日历天 | ****328元 | 99.95分 |
评审纪要:在技术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未配备安全员,****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员(彭洋)未提供社保证明,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3条第(4)项,评标委员会组织询标核实后,一致认定******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在商务符合性审查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没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5.3第(1)项,评标委员会组织询标核实后,一致认定******公司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6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水利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062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779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系电话:0580-****656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