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项目名称:“两站一场”城市更新项目——枢纽改造及智慧化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与智慧信息化升级改造两大板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广场、西广场两大区域;智慧信息化升级改造范围为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应急管理系统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1.西广场改造工程:①调整北侧地面公交与网约车上客、落客区方案布局:改造风井1个、室外楼梯2座、采光天窗3个、管理用房1处。新增网约车充电设施50套、雨棚5座、座椅15套、地面围栏339米、垃圾桶14个。同步完善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导向标识系统、地面标志标线;②调整北侧B1层公交车与网约车候车厅功能布局:改造候车厅入口门4处、扶梯顶部吊顶及照明4处、天窗3个、B1层吊顶220平方米。新增候车厅之间玻璃分隔墙120平方米、网约车候车厅内座椅28套。同步完善导向标识系统;③调整中轴线上B1层综合换乘厅以及连接两侧出租车上客区与网约车候车厅通道:改造灯具2400个、电缆350米、局部漏水点防水修补20处。同步完善导向标识系统;④调整南侧社会车与出租车地面落客区交通组织方案:改造铺装2800平方米、风井1座。新增空调管井1处、社会车落客区雨棚1座。同步完善社会车落客区地面标志标线、导向标识;⑤调整南侧B1夹层出租车蓄车场方案:改造既有充电桩区域7362平方米、卫生间1座。新增卫生间1座、茶水间1间、出租车充电设施21套。同步完善蓄车场送排风系统、导向标识系统;⑥调整南侧B1层出租车上客区:新增上客区两侧和顶部玻璃隔断3600平方米、空调系统6套。同步完善导向标识系统;⑦****广场:改造地面铺装3400平方米、中央下沉庭院1450平方米;新增卫生间1座、照明设施16套。
2.东广场改造工程:①调整二层****广场交通组织方案:改造落客区6652平方米范围内的地面标线;②****广场方案:改造场地面积6010平方米、局部漏水点防水修补18处;新增地库汽车坡道出入口2处、卫生间1座、楼梯2部、电梯1部、采光天窗1个;③调整B1层功能布局:改造原车库1350平方米作为换乘厅、汽车坡道4条、防火分区4处;新增楼梯2部、电梯1部、采光天窗1个、卫生间及茶水间4处、隔离金属护栏150米;同步完善送排风系统、导向标识系统;④调整B2层功能布局:改造原车库1350平方米作为换乘厅、汽车坡道3条、防火分区3处;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新增连通北营北路的地下隧道2条、楼梯2部、电梯1部、卫生间及茶水间4处、隔离金属护栏750米;同步完善送排风系统、导向标识系统;⑤调整高铁出站大厅及地铁站厅布局:改造4400平方米范围内的导向标识系统、封堵侧墙**1处。
(二)智慧信息化升级改造
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汇聚枢纽内人、车、物、环境、事件全要素数据,实现客流仿真预测、运行协同调度、对外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分析、日常管理等,提升枢纽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建设应急管理系统。整合枢纽管理范围内视频监控、人脸识别、异常行为分析、消防报警、紧急广播等子系统,实现平时风险监测与预案管理、战时跨部门应急联动与指挥调度。
项目总投资约28712.71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约937.54万元。
工程地址:**市**区**南站
建设单位(招标人):****
联系人:李建
联系方式:139****5511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晨悦
联系方式:133****195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日9时30分
开标方式:通****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中标候选单位:
第一名:****(牵头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76.85%
项目负责人:梁向宏
注册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200****0331
正高级工程师/231********10109
质量目标:达到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设计期限:45日历天 得分:90.91分
第二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76.82%
项目负责人:王晓春
注册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778
高级工程师/241********20059
质量目标:达到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设计期限:45日历天 得分:67.39分
第三名:****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投标报价(费率):76.64%
项目负责人:李绍龙
注册证书名称及证书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132
高级工程师/241********21069
质量目标:达到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设计期限:45日历天 得分:66.39分
公示日期: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6日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市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建设局:035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