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内容:**区域7月处置船运粉煤灰询价。
二、本次询价具体报名时间情况: 本次报名和上传报价单时间:2026年7月2日12:00至2026年7月8日16:00;此报价单须于2026年7月8日16:00****集团招采平台。船期暂定2026年7月15日±3天,以实际需求为准。
三、准入条件:
a、投标人必须具备稳定的粉煤灰货源,须提供货源证明相关材料,要****电厂,营业执照中具备建筑材料或粉煤灰经营资质。
b、具有经营粉煤灰销售的能力,社会信誉好,认同海螺企业,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c、具有较强的船只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供货数量。
四、报价注意事项及询比价原则:
1.****集团招采平台进行,投****集团招采平台报价。(具体****集团招采平台网页界面右下角处点击下载《供应商使用手册》)投标人须于2026年7月8日16:00前将盖章的报价文件进行扫描(建议上传PDF****集团招采平台。
2.本次招标各投标人只准许报价一次,本询价材料发布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2:00。
3.本次询价的船运粉煤灰质量要求:Loss≤8%,SO3≤3%,F-CaO≤1%,Cl-≤0.06%,铵离子≤210mg/kg,活性指数≥70%,水分≤1%。 针对质量不合格指标,不合格品处理方法如下:
| 化验指标 |
扣款幅度 |
| 8%<Loss≤9% |
以8%为基准,Loss每上升1%,含税处置单价上涨1元/吨 |
| 9%<Loss≤10% |
以8%为基准,Loss每上升1%,含税处置单价上涨2元/吨 |
| 3%<SO3≤4% |
以3%为基准,SO3每上升1%,含税处置单价上涨1元/吨 |
| 4%<SO3≤5% |
以3%为基准,SO3每上升1%,含税处置单价上涨2元/吨 |
| 1%<F-CaO≤1.5% |
以1%为基准,F-CaO每上升0.1%,含税处置单价上涨1元/吨 |
| 0.06%<Cl-≤0.08% |
以0.06%为基准,Cl-每上升0.01%,含税处置单价上涨2元/吨 |
| 铵离子>210mg/kg |
以210为基准,铵离子每上升10mg/kg,含税处置单价上涨1元/吨 |
| 活性指数<70% |
以70%为基准,活性指数每下降1%,含税处置单价上涨1元/吨 |
| 水分>1% |
按合同处置单价让步接收 |
说明:Loss、SO3、F-CaO、Cl-、铵离子、活性指数指标扣款实行同比例、不分段计算;若存在2种以上指标均为不合格品,则分别计算、累加结算,处置费用待月度活性指数检测结果出具后再予以结算。 如果买方检测Loss>10%、SO3>5%、F-CaO>1.5%或Cl->0.08%时,视为废品,任一指标达到废品标准时,该批次单列,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处理:一是按含税处置单价2倍收取处置费用,不再执行累加结算;二是自买方告知卖方检验结果后2日内自行拉回,卖方在指定期限内没有拉回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质量验收:双方共同取样、留存,以买方化验室检验后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若卖方不能派人参与共同取样,需出具书面函件,并视为认同买方取样封样、化验流程,并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
5.提出异议的期限:数量验收异议,卖方必须在现场提出,经买卖双方现场重新复查确认验收数量、并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质量验收异议,如出现质量与合同不符,买方在到货后二日内将质量初步验收结果以书面、手机信息或微信(信息)的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若有异议,8小时内以书面、手机信息或微信(信息)方式提出,并于2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处理,启用已卸货封存样复检,封存样送至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复磅、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若没有按规定的时间与方法提出异议,则视同卖方已认可买方的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