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海天机车)

审批
福建-宁德-福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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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年产1000万套汽摩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贯岭镇贯岭工业区沁园路27号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为8813m2,建筑面积为6864.46m2,新增年产1000万套汽摩配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水环境:该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排放至现有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合理布局施工场地,设置集中的施工机械维修和冲洗场所,收集施工废水,将收集的施工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对沙石临时堆存处采取洒水或覆盖堆场等抑尘措施,对运输碎料的汽车采取帆布覆盖车厢和在非土质路面的运输路线上洒水。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车辆驶出前将轮子上的泥土用高压水冲洗干净,防止沿途弃土满地,影响环境整洁。严格限制车辆超载,以避免沙土泄漏等有效措施来保持场地路面的清洁,减少施工扬尘对运输道路两侧的影响。

3、声环境:该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加装隔声罩和减振垫等;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对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如废钢筋等经收集后回收利用,建筑边角料、废砖用于厂区内回填,其他施工垃圾如包装袋、废木材等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

1、水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入****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该项目运营期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与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和油雾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两股废气混合后经油烟净化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抛丸工序产生粉尘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喷塑工序粉尘集气收集+自带滤芯处理后,两股废气一并纳入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固化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与喷漆、晾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两股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3、声环境:该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降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级较高的设备上加装隔音装置,以减少噪声的辐射;对震动性较强的设备应安装减震垫。如风机应采用减震基底,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项目所用产噪设备应设置隔声间,通过隔声;利用建筑物、构筑物及绿化带阻隔声波的传播;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设备设计中的防噪措施,在废气处理装置布置、设计等方面应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熔化工序产生的铝浮渣、熔化工序和压铸工序布袋除尘收集的金属粉屑、熔化工序和压铸工序布袋除尘的废布袋、压铸工序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油脂、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粉尘,抛丸工序布袋除尘收集的金属粉尘、抛丸工序布袋除尘的废布袋、抛丸工序产生的废磨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漆液、废脱模液、污泥、废活性炭等固体废物及职工的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粉尘、抛丸工序布袋收集金属粉尘、抛丸工序布袋除尘的废布袋、抛丸工序产生的废磨料、废纸皮、废弃包装物经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熔化工序产生的铝浮渣、熔化工序和压铸工序布袋除尘收集的金属粉尘、熔化工序和压铸工序布袋除尘的废布袋、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脱模液、废漆液、污泥、废油脂、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176 传 真:0593-****936

通讯地址:****环境局审批股(**市**街道玉龙北路201号),邮编:3552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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